内蒙古努力构建煤电化整体优势


时间:2015-06-15





“对符合条件的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资源矿业权重组的,可按自有矿权为新建转化项目配煤。对转化企业控股重组合法煤矿的,煤矿周边不宜单独设置矿业权边角资源可配置给现有煤矿整合开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讨论通过了《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记者获悉,通知还要求转让股权、矿业权的,可不再履行审批程序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并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

通知的下发及实行可有效解决现有违规煤矿建设问题,促进新建煤电、煤化项目与其整合重组;可解决滞留在企业的探矿权问题;解决煤炭转化项目与煤矿建设不对应、不同步问题,促进转化项目与已拥有矿权但没有转化项目的煤炭企业进行重组,既能有效、稳定化解过剩产能,又能解决转化项目的煤源问题;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煤炭转化企业配置的煤炭资源与合法煤矿进行资源置换或资源组合,延缓新配煤田开发进度和产能释放,化解现有产能过剩。

来源: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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