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动土地矿产规划编制工作


作者:李玉恒    时间:2015-05-14





  记者5月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内蒙古厅对全系统土地矿产规划编制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要突出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切实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内蒙古厅要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具体方式上,要坚持开放编制规划,自治区与盟市级规划调整完善同步启动,广泛征求地方政府、企业、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要把因子和调节系数结合起来,使得各项指标增减量更加科学和贴近当地实际。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在布局调整上,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规模集中在优化结构上。要与城市边界划定结合起来。

  编制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旨在推进全区矿产勘查和开发领域进一步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消化产能、引导矿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该厅要求,一是完善开发利用总量调控机制,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区别情况,分类调控,合理控制资源开采总量。二是优化开发利用布局,做好战略引导性布局、重点工作布局,划定禁止和限制勘查开采区域,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三是制定差别化的管理政策,要确定重点规划矿种,明确不同矿种勘查开发的主攻方向和准入条件,制定区域差别化政策。四是优化砂石粘土开发空间布局。

  据了解,自治区已分别成立了全区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联动机制,提供资金保障,拟于今年年底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明年年底前完成矿产规划编制工作。(记者李玉恒)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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