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要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牧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并鼓励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下经济发展。
意见明确,各级财政要加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力度,对林业产业资金投入给予重点扶持。利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贴资金等财政资金,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林业、农牧业、水利、商务、科技、交通运输、扶贫等部门,要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需求和本行业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予以支持。
各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富民、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项目,以及林业基本建设、技术转让、技术改造和林业产业化等资金,应紧密结合各自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划等要求,优先扶持林下经济发展。
来源: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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