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了《2015~2017年重大项目三级推进计划》,安排重大项目631个,总投资2.67万亿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调度推进的重大项目240个,总投资18183.5亿元。
据了解,3年重大项目三级推进计划,涵盖了对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转型升级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产业项目,事关自治区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电力外送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涉及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和重要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等。
日前举行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暨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强调,组织实施好3年重大项目三级推进计划,不仅事关内蒙古扩大有效需求、稳定经济增长,而且事关自治区转型发展和长远发展。为此,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明确了落实项目计划的责任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调度推进的重大项目实行党委常委包联机制,自治区副主席负责分管领域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各盟市、旗县市、区也将层层建立领导包联和工作推进机制。重大项目继续坚持“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年度考核”,分级、分类、分期抓好统筹调度。内蒙古自治区将每月调度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此外,按照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对3年重大项目三级推进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充实。各盟市、各旗县市、区要以自治区推进计划类项目为基础,不断充实完善本级项目储备。各级政府还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定期自查和督查,重点检查项目审批、开复工、投资进度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时整改。(李永桃)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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