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了解到,自治区经信委、质监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7月起,开展历时5个月的电石、铁合金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行动。此次行动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企业,将下达监察整改通知书,限期治理达标,并实施惩罚性电价。
对于逾期不治理或治理没有达到国家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企业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同时将该企业列入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名单。
来源: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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