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扩大节能量交易试点


时间:2014-06-10





  本报济南讯 记者6月6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中的促进作用,利用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这一平台,扩大节能量交易试点。节能量交易,是指用能单位或区域为实现节能义务,而自愿采取的买入/卖出节能量的市场交易行为。交易中,买卖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交易量,并参照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确定的奖励标准,协商交易价格。

  “十二五”期间,国家对我省下发了2530万吨节能量目标任务,我省将这些任务分解到1188家重点企业,节能量有了具体的计量标准。此前,我省已经在烟台市和部分企业进行了节能量交易试点。2013年11月,《山东省节能量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这是全国首个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节能量和节能量交易内容、交易原则、主体、方式和地点等内容。今年3月,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该中心是全省唯一的能源环境交易服务机构,目前已经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和软硬件建设工作。

  根据安排,我省将深化节能量交易制度研究,运用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这一平台,扩大节能量交易试点,积极探索实践经验,尽快建立完善的节能量交易机制。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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