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如何让成都市科技资源更有效与国际科技资源“无缝衔接”,提升成都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成都市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管理办法》出台,作为“1+10”创新驱动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其重点支持建设国际性研发机构、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而其中,多个领域的支持都是成都市首次进行的定向扶持,这也表达成都加速吸引全球创新资源汇集,提升创新创业环境的力度与决心。
世界500强外企设独立研发机构
可获2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从科技创新驱动层面,这是成都市首次就吸引全球创新研发机构、高校等创新资源来蓉,而设立的首个定向支持政策。”昨日,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成都市国际科技合作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建设国际性研发机构、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其最大考核要素就是在蓉机构是否具备全球竞争力,是否对成都市经济、产业提质升位形成联动。
据悉,“外资研发机构资助”的资助范围包括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在成都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以及国(境)外知名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在蓉设立的非独立法人的研发分支机构、研发部门两大类。
记者了解到,在支持条件方面,除了对其投资额、研发项目有考量之外,更大的“门槛”是创新机构人才数量、从事活动是否涉及研发有更大的要求。以申请独立外资研发机构资助为例,其研发机构总人数需在20名以上,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
而对于申请非独立外资研发机构运行资助的主体,其研发机构总人数需达到10名以上,同时,与在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工作,建立了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合作研发成果确定在成都市实施转化的将予以优先支持。
从资助金额上,对在蓉注册成立的外资独立研发机构并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的,成都市将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此外,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非独立外资研发机构,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
可获一次性20万元专项资助
力促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知名企业,在成都市合作开展科技合作项目,以及在蓉企业与国外企业、知名大学、研发机构在成都市合作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成都市此次专设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
其中,申请国际联合研发项目资助的主体,其合作项目需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方向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或优先主题,除了确保项目“高技术”要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合作项目在成都市实现产业化的前提。对经评审立项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都市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经费资助。
此外,成都市还设立了“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配套资助”,其资助范围包括新获批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参与国际大科学和大工程研究计划,承担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在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对符合条件的新获批项目,成都市将给予20万元的配套资助。
来源: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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