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时间:2012-03-02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普遍增加,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15元。这是记者日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针对的是2011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将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是每人每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普调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以及年满70周岁人员等群体进行适当倾斜,在普调基础上再分别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国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我省具体方案时,要充分结合四川省情,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尽可能惠及退休人员,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全力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连创新高,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质量进一步提升,中央转移支付对我省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增大。有关部门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在3月份把将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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