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昨日透露,按照中央部署,四川在明年启动河长制相关工作。预计到2018年前,四川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做到每条河流都有人管、管得好。
据悉,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我国将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意见提出,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建立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四川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梁军介绍,目前,四川的河长制执行方案已经初步拟定,将于近期正式对外公布。据悉,四川将在省级层面建立包括水利、环保、住建、林业等多个部门的河长协调机制,以解决河流上游下游、左右岸之间的关系,确保水环境有效保护、流域全面治理。
河长制,为无锡在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后首创。2009年4月,内江曾参照其经验加以推广,此后绵阳等市州也陆续开展相关试点。
四川素有千河之省的美誉。2013年发布的《四川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显示,全省拥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2816条不包括干流未流经我省的57条河流,总长度为11.17万公里。长期以来,前述河流管理沿袭水利部门行业管理及分层分级管理制度。(宗和)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