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我省将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违法采石采矿和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这是9月8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的。
本次行动由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主要打击任务由省森林公安局承担。重点区域锁定在分布有工矿企业、风景区的林区和自然保护区等资源富集区。重点打击对象是涉林项目“未批先占”、毁林开荒、破坏性开采矿石等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违法占用防护林等特殊林地面积5亩以上,即可入刑。(王成栋)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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