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十条”全国首推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殷航 赖芳杰    时间:2016-06-14





  近日,备受科研人员和创客关注的《成都市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即“成都新十条”正式出台。与两年前的“成都十条”相比,此次面世的“成都新十条”改革力度更大,并在全国城市中首次提出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发明人以股份等方式,对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发明人可享不低于70%股权。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在岗创业。若选择离岗创业的,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此外,高校非正职领导,如因成果转化需要,可在企业兼职取酬。


  2014年,成都出台了“成都十条”,打破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藩篱”。2015年,成都有100余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带着成果和技术创办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900多项,带动全成都市新增科技型企业1万多家。


  和两年前相比,“成都新十条”,改革力度更大。它在全国城市中,首次提出将实施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发明人,以股份等方式对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


  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就是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发明人或由发明人团队组成的公司,通过约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奖励,对既有职务科技成果进行分割确权。具体而言,以共同申请知识产权的方式,分割新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发明人可享有不低于70%的股权。也就是说,成都将通过这一改革,将科技成果收益,更多地分配给发明人或发明人团队。


  不仅如此,在成都的高校、科研院所,可以从市级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和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中,按需支取劳务费作为项目成员的劳务支出。


  除了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成都新十条”还提出,政府要“砸”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据了解,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指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知名科学家团队和学科资源为依托,联合行业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在成都建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孵化投资等功能为一体的技术研究院。


  为了扶持这种类型的研究院,成都市级财政将拿出10亿元专项资金,给予每个产业技术研究院最高5000万元的运营补贴。同时,市、区(市)两级财政,还将给予每个产业技术研究院不少于2亿元的投入。据悉,这10亿元全部为新增预算,分3年执行。发展资金可用于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运营补贴;专项基金通过一定比例放大后,可用于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股本投入和产业基金。相关区(市)县可以通过现金、土地以及土地变性、调规、报建等相关费用减免形式给予配套。


  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了让创业者“钱途”光明,成都将把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扩大至10亿元,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此外,“成都新十条”还明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在岗创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非正职领导,因成果转化需要在企业兼职取酬。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所有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将保留其人事关系。鼓励成都高校在校学生,前往校院地共建的“双创”载体创业,其实践业绩可计入学分等。(殷航 赖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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