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9日召开的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上,印发了《2014年度市直和驻亳单位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和《2014年度全市载体单位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两个《通知》明确了市直、驻亳和载体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目标任务等。
《2014年度市直和驻亳单位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市领导、75个市直单位和驻亳单位纳入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分类安排目标任务。
市领导的任务是,市委书记、市长引进符合标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2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不少于1个。其他市领导新引进符合标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1亿元或1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不少于1个。
一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等7个单位)任务为,新引进符合标准的项目2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1亿元或1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
二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14个单位)任务为,新引进符合标准的项目2个。三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54个单位)任务为,新引进符合标准的项目1个。
该《通知》还明确了新引进项目的标准、考核业绩认定的计算标准以及奖惩办法等。
《2014年度全市载体单位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市经开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以及考核业绩认定的计算标准、奖惩办法等。(记者 汝平 实习生 杨志玲)
来源: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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