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力扶持小微企业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赵杰    时间:2017-01-23





  针对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实,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许多新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那么这些政策措施在内蒙古得到了怎么样的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张磊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几年,内蒙古发改委将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通过改革不断整顿和规范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行为,努力让小微企业真正得到政策实惠,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一方面落实好国家政策,取消或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2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42项,预计每年减轻小微企业负担4亿元。另一方面主动清费减负,围绕减轻企业负担采取三项措施。结合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5项涉企收费,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降低特种设备检测费等收费标准,预计每年减轻企业负担3000万元。取消公路上路基价,重新修订车辆通行费标准,预计每年减轻物流企业负担10亿元。这三项措施作为普惠性政策,大大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


  记者从内蒙古发改委了解到,在深化收费制度改革方面,内蒙古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实现依法收费。公布内蒙古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明确8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7项政府性基金。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减少政府定价收费项目73项,缩减政府定价范围达58%。研究出台政府制定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政府制定涉企服务收费目录、政府制定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目录等三项清单,明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同时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取消和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通过目录清单管理,初步做到收费管理按清单、清单之外无乱收费的工作目标,使收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下放收费项目上,内蒙古将国家的政策落实到位,放开铁路旅客延伸服务、铁路散货快运、代办外国领事签证服务、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等国家管理的价格。主动放开下放内蒙古管理的价格,放开长途客运等44项专业服务价格,下放公办养老机构等10项服务收费标准,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让小微企业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自主定价。取消许可证制度,改进管理方式。今年6月1日,内蒙古发改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清理中介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中介服务清理工作,要求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一律取消,对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实行政府定价,对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前,已初步清理出111项中介服务收费,近期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上报。


  张磊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内蒙古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税费偏重依然是当前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特别是受财政收支矛盾和部门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他建议,国家一方面要强调行业自律,推动垄断行业主动取消不合理收费,另一方面尽快健全完善价格监督检查方面的法律,强化监管手段和加强监管力量,维护好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实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在推动行业协会与管理部门脱钩时,统筹考虑解决整顿和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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