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工作要求,贵州省财政厅于2015年出台《关于健全政策性担保体系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以省担保公司为龙头,市、县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构建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2016年4月19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力争在2016年底前实现政策性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形成完善的省、市、县三级担保体系。
以融资和担保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贵州省出台实施《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贷款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设计的产品简称为“黔微贷”。“黔微贷”指的是微型企业可以到指定银行申请15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财政将对该类贷款实施一定比例的奖励和风险补偿。2015年,省级财政风险补偿金为7000万元,撬动了25.37亿元小微企业贷款。2016年省级财政风险补偿金增加到1亿元,拟撬动30亿元以上的微型企业贷款。截止到2016年7月,全省有3.06万户小微企业申请“黔微贷”,其中2.57万户小微企业获得44.74亿元的贷款支持,一定程度缓解了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初步实现对微型企业融资需求的支持。此外,“黔微贷”还以低利率和低门槛方式给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务工人员等群体创造创业及发展机会,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为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能落到实处,该省不断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包括将“贵州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贵州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充实全部30亿元注册资本金,增加为省级重点产业及民生类项目进行担保的职能;组建“贵州省农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点为省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精准扶贫提供担保服务。
此外,进一步加强财政扶持力度。一是省级财政今年安排10亿元政策性担保机构代偿补偿资金,用于对小微企业及“三农”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省财政厅拟将相关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于年内制定完毕;二是省级财政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和省再担保公司注资参股形式,支持市(州)、县政策性担保机构扩充资本、做大做强。
同时,推进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目前,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已有78个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二是通过省、市(州)、县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联保、互保、分保等,进一步增强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力争在2016年底以前,形成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呼吁建立多元股权的担保机构
该省总结经验并提出,相关部门应改变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建议国家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较大比例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补偿,并可要求省、市、县进行资金配套,以扩大补偿资金的规模和杠杆,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发放。
为建立多元化股权的担保机构,建议国有资本参股、控股民营担保机构,建立以国有资本为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既发挥民营体制的灵活,也保障政策目标的实施。同时建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参股一些跨省经营、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大型融资担保机构,使其发展为引领全国融资担保行业的典型。还建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适当向西部欠发达省份倾斜。
在完善担保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建议在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担保体系下,要推进政策性担保机构严格实行政企分开,建立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市场化运作和规范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快建立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小微企业信用征集体系、小微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发布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快建立覆盖政策性担保体系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网上统一受理平台和担保服务热线,提高小微企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服务获得率。(中国工业报记者 孙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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