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昆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称:昆明将重点扶持电商平台、电商应用、电商服务等电商企业,其中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60万元。
此次扶持对象为昆明市电子商务企业2015年度的建设、经营状况,其中电子商务平台扶持资金不超过2015年度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实际投入和平台推广费用之和的30%,最高不超过60万元。电子商务应用按2015度企业网络营销费用、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费用等实际投入总额和网络销售总额各占50%权重综合排名,给前十名企业20-40万元分档奖补。电子商务服务按2015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不过,电子商务培训机构的补助办法不在本通知内。
申报企业除要具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等条件外,不同类型的企业申报条件也不一样。比如,电商平台企业,还应满足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有较强的人才团队和技术力量等条件,而且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可向注册地商务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13日前。详细信息可向市商务局电商处(电话:0871/63167136)和市财政局企业二处(0871/63548355)咨询。(昆明日报首席记者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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