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瓜州县出台办法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工业企业


来源:甘肃新闻网   作者:魏金龙 李彩菊    时间:2016-01-28





  近日,《瓜州县促进“工业强县”战略暂行办法》出台,瓜州县财政每年设立2000万元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技术改造、节能降耗、自主创新,鼓励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为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跟踪服务,不断激发工业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加速该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进程。


  《办法》规定,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投资效益好、环境污染小、项目论证充分的企业入园,对龙头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优先保障用地;为入园企业提供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服务,鼓励和引导具有实力的民营资本运用PPP等模式参与建设园区基础设施。


  企业提供齐备有效材料后,园区管委会协助办理入园手续,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在本级权限内实行项目在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安评、消防、水务、电力设施配套“一窗受理、分头告知、资料互认、集中审核、联合踏勘、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实现环节审批的简化、快捷、高效。


  加强政银企对接,对规上企业积极推荐并优先列入银企合作名单,帮助协调解决其在生产经营中的有关贷款资金问题,政府出资1000万元与县农商银行、部分企业合作设立互助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便捷优质的融资担保服务。


  对当年进入国家企业名录被新认定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和5亿元以上的非能源工业企业,其当年新增的贷款,按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补助;对当年贷款50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信誉度高、发展前景好的非能源工业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补助;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年用电量超0.5亿度、1亿度、10亿度,且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非能源工业企业,县级财政每度电分别给予0.01元、0.015元、0.02元的电价补助,同时,用电量达到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企业享受上级部门的优惠政策。


  当年新被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节水型企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非强制类、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给予国家级10万元、省级8万元,市级3万元扶持资金;对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3万元资金扶持。


  对当年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资金扶持;对首次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对经国家、省、市、县发改、工信部门核准备案的改造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或传统产业、提升新装备应用水平的项目,给予设备投入补助。(通讯员魏金龙 李彩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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