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重庆市继2014年公布实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第一批)》共计31项政策措施后,近期公布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第二批)》。
第二批目录清单共有39项政策措施,包括25项收费减免政策、10项减负措施以及4项其他措施。在政府性基金方面,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3项政府性基金。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取消征地管理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货物原产地证书费;暂停征收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等5项收费;土地抵押登记费最高收费标准由2万元调整为1万元;自第二批目录清单公布之日起,免征土地权属调查费一年;将地质成果资料费免征期再延长一年。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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