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为小微企业再减负


时间:2015-03-30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推出新一轮改革举措,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取消、停征、免征一批国家和自治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进一步减轻其负担。

据了解,新疆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除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开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外,不得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同时,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为方便企业,自治区工商局初步拟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各部门信息交换,让各行政审批部门及时了解市场主体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互联审批。

目前,自治区工商局已经将其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行政处罚和管理信息通过新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实时公示,市场主体也已经开始在该系统上报送和公示年报和其他信息。

另外,新疆还将进一步落实涉及小微企业准入门槛、土地政策、财税支持、金融服务、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扩大就业等各方面优惠政策,采取政府督查、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等多种方式,每年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小微企业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让小微企业真正受惠。(杜志锋 丁庆峰)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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