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个实体经济开发区将获中央财政支持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8-27





  8月16日,财政部会同工信部、科技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发布。根据方案,中央财政计划支持200个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


  据了解,方案旨在支持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着力提升各类载体的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地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助力“双创”升级


  该方案的出台是推进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一项积极举措,对推动“双创”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打造‘双创’升级版”的重要行动。


  湖北师范大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聂亚珍表示,各类开发区尤其是国家级开发区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发展问题,如产业结构趋同,新兴产业缺乏基础;传统产业结构老化,产品利润率低,可持续能力不足;科技资源短缺,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科研机构和当地企业的合作较少;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比例极小,企业大都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没有能力参与全球竞争等。


  该方案的出台是推进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一项积极举措,对推动“双创”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打造‘双创’升级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等表述的重要行动。


  根据方案,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于2020年以前安排100亿元支持引导200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根据确定的开发区数量,按每个开发区奖补金额不超过0.5亿元的标准,分三年予以安排。


  其中,第一年统一补助0.25亿元;第二年根据工作实施成效予以补助,最高补助0.15亿元;第三年根据最终绩效进行奖励,最高奖励0.1亿元。中央财政将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按程序下达到开发区。鼓励开发区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围绕既定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采取直接补助、绩效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用于支持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孵化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的资源和服务。


  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信部牵头负责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载体相关工作,将按照“择优支持、跟踪问效、部门协同”的原则,会同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并组织好申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进行绩效运行监测,收集各省份工作信息,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双创”载体提高资源和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打造四类特色载体


  方案鼓励开发区发展高校、科研院所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利用财税激励政策,吸引更多科技人才创办企业。


  方案明确,通过支持一批实体经济开发区,引导开发区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各类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重点支持引导开发区发展四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


  一是专业资本集聚型。鼓励开发区发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资本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专业资本在投融资服务、资本运作、价值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设立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吸引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向在孵企业聚集,为入驻的创新型创业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支持和增值服务,加快形成“投资+孵化”的市场化持续运营机制,提升资本服务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二是大中小企业融通型。鼓励开发区发展行业龙头企业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开放共享资源,促使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合作,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在细分行业领域精准布局,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孵化”的共生共赢生态,提升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质量与效率。


  三是科技资源支撑型。鼓励开发区发展高校、科研院所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利用财税激励政策,吸引更多科技人才创办企业,引导更多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资本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接更多的专业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加快形成“科技+孵化”的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机制,提升科技资源支撑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四是高端人才引领型。鼓励开发区发展以聚集高端人才为核心要素的特色载体,发挥人才引进政策作用,支持引导载体利用综合体运营商拥有的物理空间、共享设施等资源,拓展创业辅导、资源对接、市场开拓等孵化功能,提供专业化服务;集聚国际顶尖人才、海外留学人才、高技能人才、大企业高管、优秀青年人才等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创办企业,将个体居住转为聚集创业,加快形成“人才+孵化”的智力转化机制,提升人才资源引领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各地支持政策密集出台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近 3000 万家,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贡献的比重已越来越大。


  事实上,全国多地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了支持。今年上半年,成都高新区盈创动力运营政策性债权融资产品,放贷规模超3.5亿元,68家中小微企业从中受益。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贷共发放37户,放款金额达1.11亿元;壮大贷共发放9户,放款金额达1.48亿元;新创贷共发放22户,放款金额达9845万元。


  日前,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在5年执行期内,中小微企业如发展得好可以领取各种奖励、补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获得最高30万元的奖励。


  6月,安徽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提出引导制造业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发展新兴产业的新引擎、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000户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行业小巨人”50户。湖南省则发布《湖南省中小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8)》,要求今年该省要实现“上云”中小企业10万家、培育“上云”标杆企业30家、中小企业“上云”示范园区5个。江苏省制定的《江苏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明确,到2020年,全省中小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比2017年增长30%以上,有专利申请的中小企业超过5万家等。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融资问题一直都是困扰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融资创新、财税支持等具体方面对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支持。该意见就加快融资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鼓励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社区支行、小微专营支行和科技支行等各类特色支行,制定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实行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而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意见带来的另一大利好是来自于财税的支持。意见明确,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刘纪恒表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近3000万家,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贡献的比重已越来越大。从全国总体企业数量看,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占到了99.2%,对GDP的贡献已经达到60%以上,税收占了50%以上,就业占80%以上。因此,国家已经密集出台了大量对于中小企业扶持的政策,如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给予了法律上的支持,目的就是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未来我国中小企业将沿着“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着力打造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过程中,中小企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记者 李远方)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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