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12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1-09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全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确保3个工作日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范围,提高网上登记申请办理率。
 
  持续精简涉企证照。落实国务院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104项事项,与审批部门共享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明等信息,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
 
  简化许可审批程序。对省级实施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委托市级审批。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前检验,改由企业提交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除危险化学品外,实行承诺发证,发证后进行现场核查。
 
  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和重大项目审评审批效能。扩大串联改并联审批范围,将药品经营(批发)许可和药品GSP认证纳入并联审批。对容缺受理的药品GMP认证事项,通过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后,先行公示,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再审批。
 
  推进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制定出台“个转企”工作指导意见,到2020年引导支持10万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组织协调开展小微企业、规模及限额以上民营企业培训工作。
 
  推动企业质量品牌发展。2019年举办商标品牌战略主题宣传活动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巡回研讨活动,引导民营企业推进商标作价出资、商标转让、商标许可等市场化运作,提高商标运用管理水平。帮扶100家民营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中国质量奖。
 
  指导企业制定行业领先标准。支持民营企业主导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各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继续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制定实施行业领先的企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的资助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微企业,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办法。
 
  为给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措施》还提出要查处损害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整治违规涉企收费,避免多头重复检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刘新航 董钦 刘丽娟)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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