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谷出台《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科技金融新十条”。凡在光谷新设或迁入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第三方支付等国家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累计落户奖励金额最高1亿元封顶。
对于获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股权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最高累计奖励2000万元封顶。
为鼓励光谷已有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年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起步,最高6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特别提到了针对金融机构融资风险的补偿机制,并同步设立10亿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一旦金融机构为光谷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形成逾期,光谷将在贷款逾期发生90天内,对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
转自: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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