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旺集团再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时间:2014-10-17





  本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公示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辽宁忠旺集团作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顺利通过了续申报评审,再次榜上有名。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公示活动,是国家工商部门长期以来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行政指导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工商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最高级别的评价。此次评定内容包括企业和品牌具有的社会影响力、合同管理体系健全程度、合同行为规范程度、经营效益水平、社会信誉良好程度等多个方面。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测评中,辽宁忠旺集团均获得了高分。

  自成立以来,辽宁忠旺集团始终高度重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通过建立诚信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和联动合同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管理职责和授权范围负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恪守“诚实守信”的宗旨;在不断实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跨越式增长的基础上,也大幅度提升了本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为促进当地乃至全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除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外,集团还被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评为“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这是目前中国企业信用评定的最高等级。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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