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胜诉印尼热轧产品反倾销案


时间:2013-04-18





  本报讯 4月7日,武汉钢铁集团收到印尼反倾销委员会(KADI)终裁公告文件,裁定中国武钢热轧卷产品重回零税率。从终裁披露到终裁公告的2个月时间内,武钢集中抗辩,获得终裁胜诉。

  近年来,印尼、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挥舞贸易保护“大棒”,针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多次反倾销调查,对中国钢铁产品出口征收高额反倾销税。2006年,印尼对中国热轧卷产品立案,要求征收的反倾销税率最高达42.58%。对此,武钢积极应诉答辩,历经两年艰苦维权,2008年该国裁定武钢反倾销税率为零,武钢成为当时唯一一家在印尼取得反倾销零税率的中国钢企。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再次抬头。按照WTO规则,在同一案件中,初审零税率企业不应纳入复审程序。然而,印尼于2011年修改了本国反倾销条例相关内容,并在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反倾销税5年期限未满时,于2012年4月4日启动对中国热轧卷产品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时,将武钢也纳入了复审范围。今年2月6日,该国作出复审终裁披露,将武钢的反倾销税率从2008年终裁的零提高到16.32%。

  为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形象与权益,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一方面全力呼吁印尼遵守国际市场规则,尊重贸易事实,一方面联系国家相关部门寻求支持,积极实施“日落复审”抗辩工作。在国家商务部和钢协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武钢以详实的数据资料和无可辩驳的事实,应诉印尼热轧产品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抗辩终于在最后阶段取得胜利,反转2个月前印尼方面披露的结果,重回反倾销零税率。

  据悉,2006年以来,武钢应诉泰国、印尼、俄罗斯、印度、巴西和欧盟等国和地区反倾销7场官司,取得多次胜利。

  链接:所谓“日落复审”,就是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又称期满复审。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任何最终反倾销税,均应自征收之日起,或自涉及对反倾销和损害同时复审的最近一次行政复审之日起5年内终止。“日落复审”将决定反倾销是继续生效、延伸和提高税率,还是终止。因此,积极参与反倾销“日落复审”,是企业和产品重新回到国外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打破反倾销裁定的转折关键。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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