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财税详解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助纳税人有效应对社保移交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11-14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最初在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且由财政部长刘昆负责对本次修正案进行解读。新的个税改革实现了计征方式由过去28年以来使用的分类计征的转变,将税基的计算建立在综合4项劳动性收入以及进行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扣减。本次改革的亮点在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里程碑式的改革。
 
  站在改革的风口浪尖,处于新老个税衔接的当下,企业要关注的是改革大戏将如何上演、过去的风险如何化解以及面对大改现在和未来应该如何主动应对。
 

 
  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立思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一起财税”于10月30日在天伦王朝酒店举办了《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与社保移交的有效应对》专题讲座。本次讲座一起财税请来了曾担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地税局税政科长、稽查局副局长、管理局副局长的汪满润老师主讲。30日培训引起了北京市各行业、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关注。当天讲座现场极其火爆,有近300名财务相关人员参与了此次讲座。
 
  汪满润老师通过丰富的案例和生动幽默的表达向学员们讲授了个人所得税改革重点内容与社保移交的有效应对方法。本次课程回顾过去、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创新风险防范措施,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不但解决个税和社保自身问题,而且对个税和社保进行联动管理,针对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模式和用工方式等方面进行规划设计,打造降风险、促合规、保效益的个税与社保管理模式。
 

 
  拥挤的现场挡不住学员们渴望学习的热情,无论是中午的休息时间还是讲座结束后的答疑时间,很多学员都围在汪老师的身边踊跃地提问,汪老师也对热情的学员们提出的问题耐心地一一解答。培训结束后,不少学员加入了一起财税的金牌会员,希望能够通过听高质量课程来及时了解最新税务政策并提高自己的财务技能水平。
 
  会后,一起财税就课程内容对汪满润老师进行了专访。汪满润就以下5个问题给予了详细而深入的解答:
 
  一、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如何申报纳税?
 
  汪满润表示,对于居民个人: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2.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3.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按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而对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税额如何计算?
 
  汪满润强调,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除12个月,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其工资达不到起征点,则两者的差额可以在减除后,再除12,找税率。全年一次性奖金除12个月找税率,只能用一次。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社会保险费指的是什么?
 
  汪满润说,社会保险费简称社保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其包括养老保险费用、医疗保险费用、生育保险费用、失业保险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
 
  四、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计税方法有什么不同?
 
  汪满润表示,政策规定有九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对于居民个人,1-4项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而取得前款第5项至第9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对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1项至第4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取得前款第5项至第9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有哪几种情况,个人须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汪满润说,根据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转自: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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