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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整治网络弹窗乱象 各方联动补监管短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专项研究治理网络弹窗乱象,决定于近期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弹窗广告已成为互联网界的“牛皮癣”,色情、暴力、诈骗、病毒等让人们对其非常厌恶,但由于法律不健全,以及网站出于牟利的目的,有关部门对弹窗广告的治理一直收效甚微。

 

  弹窗“牛皮癣”让人不胜烦恼

 

  近日,“弹窗广告”发明人、美国学者伊凡·佐克曼发表文章,回顾了“弹窗广告”的发明过程,称“我很抱歉,我们的本意是好的”,这份道歉一下子引起了网民对弹窗广告的强烈吐槽。与此同时,近期,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大量公众举报,一些网站通过弹窗广告传播非法内容,经核查,迅雷、搜狐、腾讯、酷屏等网站的非法弹窗行为较为突出,这再次将弹窗广告推向了风口浪尖。

 

  实际上,有关部门此前已对网络弹窗进行过多次治理,但目前问题仍十分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网民常用软件中,有弹窗广告行为的软件达1221个,其中每天弹出广告数量超过1000次的软件近500个。

 

  为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弹窗的整治力度,网信办等部门近日将联合启动“整治网络弹窗”行动,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专项行动将重点督促网站落实主体责任,既包括对网络弹窗的内容把关也包括行为规范。

 

  弹窗广告如此泛滥谁之过?

 

  说到弹窗广告,就不得不提那些因弹窗广告无辜受累的网民们。央视财经频道不久前曝光了一起网络弹窗诈骗案。受害者江女士被“日赚100到300”的弹窗吸引,加入了一个QQ群。起初投资500元赚到3元,随后追加投资的18万元则连续亏损。无独有偶,也有媒体曾经报道,2010年12月31日,武汉市民刘先生登录某运营商网站交话费时误点弹窗广告,因此被骗人民币193元。这并不是个案,随着弹窗广告的日益猖獗,越来越多网友因弹窗广告而“中招”。

 

  弹窗广告主要有四大危害。第一是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这些信息严重污染了互联网环境,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尤其大,同时也成为了滋生犯罪的温床;第二是发布木马、诈骗信息,江女士和刘先生就是因此而中招的,互联网世界的安全性也受到严重冲击;第三是违规发布新闻信息,众所周知,互联网信息传递速度非常快,这些违规发布的新闻信息将给舆论环境造成很大影响;第四是不断弹出的广告和各类插件,严重影响了网友的上网体验。

 

  那么,弹窗广告为什么屡禁不绝?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首先,现有《广告法》对网络广告适用的媒体范围未作出开放性的规定,而且目前也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广告的法律,这导致弹窗广告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在互联网世界如鱼得水。其次,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弹窗广告的监管还比较薄弱,虽然有关部门也进行过多次治理,但相较于目前严峻的互联网形势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而目前弹窗广告现象日益增长,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就显得更为薄弱,给恶意广告的出现留下了可钻的空子。第三,利益关系更导致了恶意弹窗广告的出现,弹窗广告会给予相关互联网站一定的好处,网站就会对这种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强行推送的弹窗广告显然已经形成庞大的利益产业链,这种产业链也驱使着弹窗广告的“繁荣昌盛”。

 

  遏制弹窗乱象应多管齐下

 

  时至今日,越来越猖獗的弹窗乱象已经不是单方面力量可以解决的。唯有多方面力量并举,才能真正根除这颗互联网“毒瘤”,而这其中,法律层面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应该从立法层面入手,出台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加快修订《广告法》,以使弹窗乱象的治理有法可依。

 

  互联网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应加强联动,以法律为武器,加强对弹窗乱象的监管,并对不法现象予以严厉打击,使互联网广告市场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网站管理方也不能毫无作为。相关管理者应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对网站中出现的恶意广告、不健康或违规内容予以清理,为网友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广大网友也要有所行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主动学习屏蔽弹窗广告的技巧,同时对于发现的弹窗乱象行为应尽早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来源: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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