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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发布 总体水平仍偏低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10日发布《中国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2016》。该报告算出了2015年2655家上市公司的6类公司治理指数,包括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董事会治理指数、企业家能力指数、财务治理指数、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和高管薪酬指数等,发现中国公司分类治理总体水平仍偏低。


  评估发现,中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均值为48.61分。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四个维度中,决策与监督权、收益权两个方面亟待改善,知情权和维权环境也不尽如人意。


  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均值为50.40分,比2014年略有所提高,但总体水平仍偏低。董事会行为的规范性处于较低水平,董事会结构和独立董事的形式化比较突出。激励与约束不到位,也使得董事会的作用难以发挥。


  中国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指数均值为34.82分。这意味着,一是由于经理人市场不健全,以及董事会不能独立选聘总经理,从而难以选择到有能力的企业家;二是现有激励和约束制度,以及总经理的附属角色,使得企业家的潜能无法充分发挥。


  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指数均值为53.49分,财务治理及格企业只有444家,及格率为16.72%,有恶化迹象。


  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均值为41.02分,总体也处于低水平。相对于2013年,2015年治理结构和治理效率两个方面的披露水平有较大幅度上升,风险控制方面的披露水平有小幅提升,但利益相关者方面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则大幅下降。


  高管薪酬指数均值为312.74分。这包括三种情况:一是高管薪酬变化不大,但企业业绩下降;二是高管薪酬和企业业绩都增长,但前者增长更快;三是高管薪酬下降,而企业业绩下降更大。2012-2015年,不考虑通胀因素,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绝对值年均增长77.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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