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通告称,《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工信部原函〔2021〕384号)同时废止。
其中,先进钢铁材料目录如下:

转自:中国钢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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