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保险公司免费旅游”等骗局,两部门发布风险提示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07-20





  7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警惕借“保险客户旅游”名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出游,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风险提示》指出,近期,社会上出现通过虚假宣传“保单客户专享旅游补贴”“保险公司免费旅游”“保险理财客户专享”等,诱导消费者参加不正规旅游团的现象,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风险提示》强调,借“保险客户旅游”名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套路及风险主要包括:主体资质虚假。一些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无出境旅游经营许可的个人,利用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谎称保险公司组织旅游团。招徕吸引消费者参团后,未规范签订委托合同,违规委托他人或旅行社带团。随行服务人员资质不齐全、执业不规范。低价噱头诱导。以“免费出游”“专属福利”“专项补贴”等超低价格、零费用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口头承诺无额外花销,实则刻意隐瞒费用详情,不向消费者披露具体安排,中途随意加价、变更行程。签约流程违规。规避使用正规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仅以口头承诺、简易协议、个人承诺书代替正式文本,合同要素缺失、权责模糊。行程暗藏陷阱。行程中通过道德绑架、言语威胁、人身侮辱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购物。部分购物店假冒“免税店”或景区景点,兜售价格虚高、品质不符的珠宝、保健品等商品,消费者可能被诱导购买高价低质商品,遭受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核实活动真实性,对于宣称“保险客户专享”“保单回馈出游”“保险客户专属福利”的旅游活动,请通过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官方客服热线、官方APP或官方公告渠道核实活动真实性;选择正规途径参团,请确认旅行社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亲自签订书面包价旅游合同,勿信“协议”等不规范文件;杜绝“货不对板”,参加包价旅游活动前,请务必要求将行程单作为合同附件,且内容须细化至可量化、可核验的标准;明确争议解决,签订合同时,请确认合同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筑牢安全防线,请勿参加含有未开发、无安全保障区域的行程。(记者 王跃跃)


  转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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