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15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15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5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比较效益、国际市场价格和粮食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
据了解,2004年,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粮食价格由市场形成。2004年、2006年起国家在主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两个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8年以来,针对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国家连续6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2013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1.39元、1.12元,6年累计分别提高0.67元、0.4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92%、57%。(陈炜伟 赵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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