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办法》加大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扩大了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方式,并进一步压缩了更新时限。
《办法》要求,供电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情况、停限电有关信息等。其中包括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起止时间及供电营业区有序用电方案、限电序位等信息,供电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布。
转自: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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