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将脱离“关税、配额”式管理


时间:2014-06-17





  中国稀土出口配额制度始于1998年,如今稀土出口商在出口时还必须上缴25%~30%的出口关税。然而,这一系列的制度或将受WTO的裁决影响逐渐淡出中国稀土的管理模式。取而代之的是,对开采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以及稀土资源税的征收。

  2012年3月,美国、欧盟、日本将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2014年3月26日,WTO专家组认定,中国对上述产品的出口政策不符合WTO相关规定。6月26日是WTO稀土诉讼裁决上诉期结束的日子,根据规定,上诉期结束后,WTO将公布终裁结果。如果败诉,中国将不得不调整相应的出口政策。

  近日,甚至有外媒报道称,中国正准备取消受争议的稀土出口关税和配额。国内专家认为,稀土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产业。一旦取消稀土出口关税和配额,对行业影响会比较大。也有分析认为,国内稀土供应量较大,而国外需求却一般,若中国没有实质性的对策,稀土出口放开后,稀土价格或面临下跌。

  笔者认为,中国在WTO终裁中若败诉,恰恰是中国改变一直以来依赖的“关税+配额”的稀土行业管理方式的时机。

  近年来,中国海关统计的稀土出口数据与他国从中国进口的稀土数据的巨大差异,以及配额“过剩”的现状,很好地证明了配额制度的局限性。2006年至2008年国外海关统计的从中国进口稀土量,比中国海关统计的出口量分别高出35%、59%和36%,2011年更是高出1.2倍。另一方面,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稀土出口配额约3.1万吨,但2013年我国出口稀土矿石、金属及化合物2.25万吨,配额使用率为72.5%。

  在来自WTO终裁的外部压力,以及配额管理制度所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这一内部压力的双重影响下,中国将调整战略,通过对开采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并征收稀土资源税来进行稀土行业的管理。

  国土资源部近日表示,2014年,中国将继续对稀土矿钨矿开采实行总量控制,但取消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2014年度稀土矿开采总量指标为10.5万吨,其中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调增1.12万吨,比上年增加15%左右;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8.9万吨。与此同时,2014年度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将不复存在;钨矿综合利用指标实施指标加核定考核,适当放松约束。可见,在生产总量上的控制,已经逐渐放宽。

  另一方面,早在5月份,就有消息称相关部委都正在讨论和酝酿稀土资源税改革。预计将在下半年出台的稀土资源税,可能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大幅上调。为改变稀土被当作白菜大规模贱卖的状况,2011年4月,中国首次大幅上调了稀土资源税,上调幅度逾10倍。当时调整后的稀土资源税税额标准为:轻稀土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60元/吨;中重稀土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30元/吨。

  除了资源税以外,旨在控制稀土生产的整治运动在4年前就得以开展。稀土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气,以及掺杂致癌重金属的废水对各大矿区附近环境带来极大的负担。而非正规矿场的粗放式开采模式所带来的环境破坏则更为严重。对此,2013年6月,江西省赣州市矿管局对当地稀土私矿进行了全面打击;2013年8月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等8部委联合行动,自2013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毫无疑问,稀土行业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环境治理运动的一部分。2014年4月,《环境保护法》迎来25年来首次重大修改,表明了中国在环境保护上的决心。

  有分析认为,受资源税、稀土开采等相关新法规的影响,国内稀土价格可能会上涨超过20%。笔者认为,这将足以抵消稀土出口放开后可能对稀土价格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论WTO终裁结果如何,这都将是中国稀土脱离“关税+配额”式管理的契机。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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