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四项石化排放标准原则通过


时间:2015-04-07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近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清洁空气研究计划进展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石化排放标准、1项有色排放标准及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查意见。

会议认为,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启动实施一年多来,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科技支撑。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基础相对薄弱,需要在认真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密切跟踪研究成果,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继续推进研究计划的实施。

会议决定,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科技重点专项,深度参与科技部大气污染防治科技重点专项的设计与实施,抓紧在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大气环境标准和健康、大气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科学性、前瞻性与实用性的需求。二是做好“十三五”大气环境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着力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前期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大力推进技术集成与示范,加快科研成果向标准规范、政策文件转化,促进成果落地应用。

会议指出,随着原油加工炼制和石油化工、无机化工、合成树脂及再生铜、铝、铅、锌生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其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全面提高重点行业或重点污染源国家排放标准、加严排放限值、提出排放控制要求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五项排放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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