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报去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时间:2015-03-3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通报:2014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22起、死亡64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6起、死亡人数减少26人,同比分别下降1.14%和3.86%。但全国有31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12个地区的死亡人数同比是上升。

  通报指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迟报事故的现象较为突出,522起事故迟报超过20天的126起,占事故总数的24.1%。29起较大及以上事故在规定时限内较大事故7小时、重特大事故3小时上报的只有4起;超过24小时上报的18起,占总数的62.1%。事故上报不及时,不利于事故应急处置和统计分析,需引起各地高度重视。

  通报显示,2014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276起,占总数的52.87%;坍塌事故71起,占总数的13.60%;物体打击事故63起,占总数的12.07%;起重伤害事故50起,占总数的9.58%;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62起,占总数的11.88%。

  2014年,共发生29起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起重机械伤害事故12起,死亡36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41.38%和34.29%;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5起,死亡22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17.24%和20.95%;基坑、沟槽坍塌事故3起,死亡10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10.34%和9.52%;钢筋坍塌事故2起,死亡14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6.90%和13.33%;钢结构坍塌事故2起,死亡6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6.90%和5.71%;卸料平台坍塌事故1起,死亡5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3.45%和4.76%;砖胎膜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3.45%和2.86%;自制移动吊装支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3.45%和2.86%;隧道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3.45%和2.86%;外脚手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的3.45%和2.86%。

  2014全年形势综述,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小幅度下降,有14个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有14个地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是部分地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特别是江苏起数上升82.5%、人数上升42.4%、福建起数上升70.0%、人数上升23.5%、四川起数上升62.5%、人数上升7.1%、山东起数上升58.3%、人数上升23.5%等地区上升幅度较大。二是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出现反弹,重大事故还没有完全遏制。从事故发生时段来看,较大及以上事故高发时段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特别是12月份共发生7起较大及以上事故,岁末安全生产工作还须加强。从事故类型来看,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和起重机械伤害较大事故共17起,占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的58.62%,仍是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扭转当前被动局面。

来源: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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