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新建电动车企业规定征求意见


时间:2015-03-25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就《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中对新建企业的投资项目、生产管理及多项技术指标都有明确要求。

发改委此次发布的《规定》中有两项非常引人注意的内容:一是只能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以内燃机为驱动力的汽车产品;二是生产的产品必须使用自有品牌。看来,此前市场关注的“借牌造车”是不可行了。当然,根据《规定》中对生产企业的技术标准以及企业投资主体的各项要求,对新建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的门槛还是较高的,还明确提出了新建企业要具备整车试制能力的要求。想进军新能源汽车行业可没那么简单。

来源:中国工业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