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时间:2015-03-13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意见》包括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鼓励和引导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大力推进12315“五进”建设,将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到实处3个部分。

国务院去年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是《若干意见》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

国家工商总局结合新的消费维权形势,在全面梳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多次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工商系统、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该《意见》,对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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