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


时间:2015-03-05





  为进一步加强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将在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农村社区开展试点,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区建设模式。

  其中,城市新建社区试点将按高标准做好源头控制,以低碳规划为统领,在社区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和居民生活等方面践行低碳理念。城市既有社区试点建设要以控制和削减碳排放总量为目标,以低碳理念为指导,对社区建筑、基础设施进行低碳化改造,完善社区低碳管理和运营模式,推广低碳生活方式。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则将紧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标,根据本地资源、气候特点,科学规划村域建设,加强绿色农房和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低碳农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推广符合农村特点的低碳生活方式。

《指南》提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结合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智慧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绿色建筑、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等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实施,把低碳社区试点打造为集成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平台。

《指南》提出,结合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实际需求,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村镇集体企业、物业公司、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碳咨询管理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等社会机构积极性,鼓励其参与到试点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低碳生活方式创建的全过程。

《指南》强调,要将低碳社区试点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以发展改革部门为主导,财政、规划、市政、交通、住建、环保、园林、农业、科技等各部门协同配合的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将试点建设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将低碳社区试点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国家碳强度下降目标责任考核。

  根据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目标,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开展的低碳社区试点将争取达到1000个左右,并择优建设一批国家级低碳示范社区。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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