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财政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年具体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力争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会计法(修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完成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等规章项目。
二、稳步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修订)、财政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修订)、企业财务通则(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项目的起草工作。
三、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
转自: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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