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0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在介绍2020年偿付能力监管主要工作情况中,提到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具体为:
一是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及时清除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修订出台《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对高风险的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开展重点风险排查。
三是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出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保险资管产品和保险资管机构监管。
四是进行公司治理风险专项整治。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首次开展覆盖全部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
五是防范资本不足风险。支持保险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补充资本1044亿元,其中18家保险公司股东增资264亿元,20家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780亿元。
六是从严查处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84件,处罚保险公司1226家次,处罚责任人员1674人次,警告1992家/人次,处罚金额合计2.6亿元。
转自: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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