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委合发布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时间:2014-12-03





  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部、环保部等12个部委联合发布《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在规划体系上,“十二五”期间国家级专项规划整体预案明确将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规划分开编制,相互衔接,以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在实施过程中也便于操作。为此,《规划》内容界定为“以自然生态资源为对象开展的保护与建设”。

  “《规划》是在国务院1998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2000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基础上编制而成的,将全国划分为九大区域,范围扩展为全国陆域、内水、领海及管辖海域。”发改委的相关人士介绍,“这是目前已有的各类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所没有的创新,也是《规划》的一大亮点。”

  《规划》指出,当前,生态问题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生态产品仍然是我国短缺的重要产品之一,生态差距仍然是我国与发达国家重要的差距之一。

  《规划》在九大区域的基础上,确定国家层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战略重点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近岸近海生态区等集中连片区域和其他点块状分布的重要生态区域,构建“两屏三带一区多点”为骨架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包括国家全部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王尔德)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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