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企业“调结构”不裁员可获稳岗补贴


作者:袁京    时间:2014-11-28





  本报讯(记者 袁京)日前,人社部、财政部等四部委下发通知,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通知明确,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实施稳岗补贴政策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申领补贴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补贴标准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具体比例由省级人社和财政部门确定。这一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底。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的人力社保部门申请稳岗补贴。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将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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