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日前召开“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表示,要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未来将探索建立网民和网路组织的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的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的惩戒机制。
鲁炜表示,要加强网络立法、网络执法、全网守法,实现依法办网、依法管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实现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要义,是发挥法治对网络的引领和规范的引导性作用。”他指出,要将网络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事先制定法律的方式明确网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职权和职责,告诉网民、网站、运营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做,运用国家强制力的网络法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给予严厉惩处。
“通过建立网民和网上组织的信用记录,来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网民共同追求和自觉的行为,这是我们的目标。”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王四新等学者提出,互联网立法需要考虑互联网技术发展的规律。
在王四新看来,法治化容易偏向人为制定的规则体系,但网络空间注重作为网络基础的技术,所以一定要在熟悉网络技术、掌握网络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去制订法律约束,否则不了解网络,可能会犯一些主观性的错误。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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