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住建部、工信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建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机制,到“十三五”末,高性能混凝土得到普遍应用。
《通知》指出,要通过完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机制,优化混凝土产品结构。到“十三五”末,高性能混凝土得到普遍应用。“十三五”末,C35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占预拌混凝土总量50%以上。在超高层建筑和大跨度结构以及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应力混凝土、钢管混凝土中推广应用C60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在基础底板等采用大体积混凝土的部位中,推广大掺量掺和料混凝土,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通知》还明确了加快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搭建研发平台,重点突破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控制、配合比优化设计、质量控制、耐久性指标体系、工程设计以及抗震、耐火、抗裂等关键技术。规范行业准入,推进清洁生产。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混凝土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实现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生产、储运、施工等环节的无缝链接,完善质量监督机制,确保高性能混凝土质量。在住建领域开展的优秀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评定、设计和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的情况作为参评、获奖或招投标优先条件之一,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科学采用高性能混凝土。修订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生产高标号水泥、高性能混凝土。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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