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财政部获悉,1-7月,全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已累计发行3.47万亿元(含部分2021年结转额度),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额度已基本发行完毕。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等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
1-7月,各地已安排超过250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等重大项目资本金,积极发挥了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专项债券按期偿还风险可控。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专项债券通过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偿还,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本金。截至7月末,今年已到期的专项债券本金5332亿元均已按期足额偿还,偿付风险可控。
上述负责人称,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指导地方用好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充分利用近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的窗口期,完成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收尾工作。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按照“零容忍”的要求,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切实防范专项债券风险。同时,研究指导地方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依法盘活债务限额空间,发挥有效投资作用。
转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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