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美国、日本进口相纸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3-25





  商务部22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公告称,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继续按照2012年第10号公告和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自202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相纸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根据公告,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本次调查自2023年3月23日开始,应于2024年3月23日前(不含本日)结束。


  转自:新华社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商务部:对进口氯丁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9日发布公告称,决定自2017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2017-05-11
  • 我国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调查机关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7年4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17-05-21
  • 商务部:强烈关切欧盟反倾销新方法修正案

    这一修正案继续套用现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以存在“严重市场扭曲”国家或行业的名单代替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本质上是变相使用替代国方法,延续歧视性和不公平的做法,与世贸规则要求并不相符。
    2017-07-02
  • 商务部:高度关注印对华光伏电池反倾销

    商务部24日消息,印度商工部7月21日发布公告,对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发表谈话称,中国政府高度关注近日印度对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
    2017-07-25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