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在6月19日召开的中欧环境治理项目2014年全国会议上表示,新《环保法》配套立法正在有计划地进行中,有30项配套制度措施需要建设。同时,新《环保法》还明确了乡镇级别也要建立农村环保监测机构。
别涛表示,新《环保法》是环保领域基础性的法律,力争在明年1月新《环保法》生效之前完成相关协调程序,并就大气、土壤、水污染等出台配套的专项法规。
别涛称,新《环保法》将农村环保的责任落实到乡镇一级政府,提出乡镇一级政府要负责农村环保的综合整治。(欧阳春香)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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