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要求加快预算下达:9月底未落实将收回


作者:赵鹏    时间:2014-06-04





  今后,本级代编预算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照新规定全部收回总预算。财政部日前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决定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建立预算执行考评体系,并配合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

  据介绍,当前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预算资金大量结转、国库存款沉淀较多等问题。

  财政部方面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关部门决定加快下达年初预算。对于以收定支的支出项目,可采取提前下达、次年清算的方式,并及早开展项目准备,确保预算尽快执行。

  今后要细化落实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对于年初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的本级代编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等财政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抓紧落实到具体单位。本级代编预算要尽量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全部收回总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要在收到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对于执行中情况发生变化而无法执行的项目,以及无需再支出的据实结算项目,要及时收回总预算,重新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资金支持的领域。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基建工程及其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通知还强调要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准备工作。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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