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12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受理企业有关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申请。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等程序和要求,总体上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保持一致。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针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进行完善,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据介绍,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相比,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对于微生物和稳定性控制更加严格。今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重点从三方面明确了注册要求:对生乳中嗜冷菌、耐热芽孢菌等原辅料微生物风险控制提出要求;对产品研发中稳定性保持提出要求,要求制定产品体系稳定的内控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及检测方法等;对生产工艺验证、产品检验以及灭菌效果验证等提出具体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积极推进婴配液态乳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严审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的安全性、科学性,强化婴配液态乳生产经营全过程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赵文君)
转自:经济参考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