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研究落实两个“丝绸之路”建设合作措施


时间:2013-12-23





本报讯 12月1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商务部将积极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同时将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国内企业到沿线国家开展投资合作。

据沈丹阳介绍,2012年,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贸易总额是5495亿美元,占我国外贸总额的14.2%。我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贸易总额6900多亿美元,占外贸总额17.9%;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57亿美元,占我国对外投资总额的7.4%;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承包工程营业额442亿美元,占全国对外承包工程总营业额的37.9%。今年,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同样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沈丹阳表示,为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商务部近期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巩固并积极发展与现有各相关国家的经济合作关系,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打下良好的基础。比如将与沿线国家加强政策协调,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用好自贸区这一区域合作平台,加快沿线地区自贸区建设,特别要积极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此外,还将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国内企业到沿线国家开展投资合作。另一方面,将与相关国家共同研究提出并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具体合作措施。 (钟 欣)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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