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南将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首批10个行业企业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钢铁生产企业、化工生产企业、电解铝生产企业、镁冶炼企业、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陶瓷生产企业、民航企业等。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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