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力争十二五末覆盖全国


时间:2013-11-11





本报讯(记者刘伊婷)2013 年,商务部选取甘肃、云南、吉林、湖南、河南、江西、广东7 个省份继续推进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在“ 十二五”末实现覆盖全国的目标。

针对中药材流通领域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中药材流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比较低的现状,商务部从2012 年开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把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电子化,形成“ 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提升中药材流通质量保证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目前,2012 年进行试点的保定、亳州、玉林和成都4 个城市,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都已取得积极进展,制度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统一软件开发建设完毕,预计明年3 月底前将实现覆盖8530 个中药材市场内外经营者、35个种植基地、195 个中药材经营企业、338 个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20 家医院和233 个药店的目标。

记者同时从商务部获悉,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加快了兼并重组与转型升级的脚步。据不完全统计,2011 年以来,全国药品流通企业共实施兼并重组329 起,涉及金额101 亿元;15 家药品流通类上市公司共实施兼并重组76 起,涉及金额75 亿元,在医药类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数量上连续3 年居首位。兼并重组活动整合了现有药品流通资源,加快了信息化和现代医药物流技术的推广应用,带动了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了行业集中度,对全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质量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